发布时间:2024-05-17 08:06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 2024 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和特点,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推荐范围: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选1名学生党员。
推荐对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及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生活、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具有校级及以上荣誉基础。
4.顾全大局,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可度。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6.无迟到早退现象,无旷课记录,上一年度专业成绩排名在前30%,且未有不及格现象。
三、推优程序
基层党组织推荐。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进行酝酿讨论,结合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积分管理等情况,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推荐,由党总支确定1名候选人。由学工部对各学院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党委提出推荐对象建议人选名单。
学校党委推荐。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推荐对象人选(共2人),并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上级党组织审定。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各普通高校上报的推荐对象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初定优秀大学生党员名单报工委研究审定。
表彰奖励。经评定的优秀大学生党员,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荣誉证书。
四、其他事项
要以评选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学院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好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于2024年5月21日(周二),将推荐对象的《湖南信息学院省级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盖党总支印章)、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2000字左右)及其对应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时交至双创楼106办公室,电子邮箱:haojuntao1@hnuit.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