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21:54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学生工作处处长岗位职责(主持学工处工作,分管思想政治教育中心、办公室中心):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学工处全面工作,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心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分管校领导对全校学生工作进行宏观组织、综合协调,对全校性重大学风建设改革提出方案措施。
2.协助分管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安排布置全校性学生工作。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主持制定学工处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6.负责学工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学工例会,统筹安排学生工作。
7.定期与各副处长研究工作,统一思想,团结协作。
8.负责学工处教职工的政治学习、业务指导及考核管理。
9.主持拟定学工处经费预算,审批和监督学工处经费的使用。
10.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学生思想动态调研,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
11.负责统筹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划、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含月度绩效核算)、表彰等工作。
12.制定和完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组织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学生评奖评优和表彰工作。
13.制定迎新、新生军训、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方案,指导各学院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大型主题教育活动。
14.负责学工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业务协调及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5.负责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岗位职责(分管学生社区管理中心)
1.全面落实学校学生社区工作改革部署,统筹做好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社区组织建设(党团、行政)、制度建设,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活动,负责全面指导学生社区(公寓)学生自治委员会工作;
3.对学生社区领导班子、社区工作委员会、社区各区域(楼栋、楼层、寝室)负责人工作情况实施分层分类考核;
4.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增强“法纪、安全、友善、节约、环保”等意识;
5.严格执行学校公寓管理相关规定,实施社区就寝纪律、环境卫生、公共财产的管理;
6.负责建立健全学生社区(公寓)“一站式”服务,常态化协同后勤处、保卫处、信息中心、校办公室等部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阳光服务;
7.组织开展寝室文化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8.开展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审、入团入党评审推荐工作;
9.协助做好社区名师工作室相关工作;
10.完成学校和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岗位职责(分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筹全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奖励资助政策、制度及具体的评定办法。
2.组织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工作。
3.统计学生学杂费收缴及欠费情况,核实欠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做好贫困学生减免缓交学杂费申请,督促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缴清学杂费。
4.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湘信英才奖学金、湘信励志奖学金、企业奖学金、退役士兵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奖励资助政策。
5.统筹做好贫困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6.组织做好学生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工作及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代偿的审核及服务工作。
7.组织开展资助育人,营造良好的资助育人氛围,遴选资助学生典型,促进学生立志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组织开展资助工作研究。
8.检查、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对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过程管理和结果审定,保障各项资助评定的公开、公正、公平。
9.线下一站式服务大厅的管理。
10.完成学校及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岗位职责(分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统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活动。
2.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心理防御体系,参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
3.针对心理辅导教师开展专业指导,举办心理工作坊,进行心理健康工作考核,提升工作队伍整体水平。
4.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开展各类心理健康讲座、沙龙等交流活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5.负责班级心理委员培训,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
6.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心理预警等。
7.组织一年一度的“5.25”心理健康月活动。
8.总结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规律,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
9.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网站建设及心理测评系统维护。
10.完成学校和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