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30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南信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含2022级新生。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三、认定程序
为全面精准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我校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参加本次年度认定,未参加困难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
(一)学生申请(9月14日-9月26日):登录湖南信息学院一站式平台(系统地址https://eportal.hnuit.edu.cn),或移动端登录湘信智慧开始申请,并上传申请书,申请书内容最后要有诚信承诺,申请困难类型为“特别困难”的需上传附件材料,系统详细操作说明见《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指南》。根据《教育部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要求,学生申请资助时无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
(二)班级民主评议(9月27日-9月29日):辅导员根据认定办法要求,组建评议小组并召开民主评议会,向评议小组成员解读认定文件内容,明确评议的对象、要求和流程。评议过程应该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的原则,要做到评议过程、内容、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平;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要避免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评议结果及申请人日常表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消费等情况,综合判定学生的困难认定等级,并在系统中将评议后的认定结果提交至学院负责人。
(三)学院认定(9月30日-10月17日):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团总支书记、社区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学院贫困生认定领导小组审定后,资助专干在系统中审核认定结果,并将核定后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
(四)材料报送及归档(10月18日-10月20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谈话、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核实无误,二级学院于10月20日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上传至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并将认定结果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名单报送后,系统将关闭修改权限。同时,各学院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系统中导出汇总表打印《见附件2》。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各班级安排专人负责认定工作,广泛宣传,抓好落实,确保每个学生都能知晓政策、精准认定,享受到国家和学校的关怀与资助。
(二)精心组织,科学认定。各学院应认真学习认定文件,精准把握政策,按照有关要求科学开展认定工作,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日常生活表现,严格把握违反校纪校规、过度消费或其他不符合认定要求的情况,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
(三)强化教育,加强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后顾之忧、安心求学、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树立自强不息、诚信感恩的意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爱心、回报社会。
附件1 湖南信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指南.docx
附件2.湖南信息学院202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docx
湖南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