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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秋季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9-05

    关于2022年秋季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秋季是心理疾病的高发季节,为深入细致地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严防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心理疾病和危机事件,学校特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学生集中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9月6日—9月19日

    二、排查对象

    全体学生

    三、排查方式

    通过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特别是心理普查中的一、二级预警对象,春秋季排查出的重点关注对象以及危机预警库中的学生(包括进行过危机干预的学生及心理疾病学生)等。根据《心理危机学生主要问题类型》(见附件一)的指导,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深入学生中间了解情况,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具体排查工作安排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查后工作

    1.对筛选出来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二级学院要安排适当的人(如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当事人的朋友等)与其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杀、伤人等意外,并尝试帮助其解决问题。

    2.二级学院筛选出当下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上报湖南信息学院心领育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书记签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估,该生进入系统危机库(相关病历上传到附件),完成系统上报后附书面说明一份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详见湖南信息学院心领育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操作指南)。

    3.各二级学院心理专干负责在心领育系统核查本院排查情况,并按照学院春季排查说明模板对本次排查情况进行总结说明提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详见2022秋季心理危机学生排查评分标准)。

    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二级学院上报的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要进行研判评估,对确实存在危机的学生要及时直接实施干预或指导二级学院进行干预。

    五、工作要求

    1.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责任重大,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原则,将此作为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由总支书记牵头,制定本学院排查工作方案,切实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排查没有漏洞。

    2.对已确定的重点学生要坚决落实“五个一”的危机干预机制(即“一名危机学生、一名领 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重点学生的教育和排解工作,杜绝学生因心理问题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

    3.排查中要注意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4.排查及干预情况要认真、规范、及时地记录。有关正处于严重心理危机中的学生情况必须及时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工部以及学生家长进行通报。

    5.排查中遇到难以把握的情况,请随时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专职教师进行咨询。

    附件:《心理危机学生主要问题类型》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5日

    附件:

    心理危机学生主要问题类型

    第一类 对生活失去信心,流露出轻生想法的学生。

    第二类 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第一次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学生、有多门功课不及格的学生、将被退学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自感无能力完成学业的学生等。

    第三类 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陷入不良网贷,背负大额债务的学生人群或遭受电信诈骗的学生等。

    第四类 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近期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等。

    第五类 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与他人纷争而感到丧失“尊严”并引起愤怒、寻求报复的学生。

    第六类 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严重自卑的学生。

    第七类 感到极度孤独绝望,有一种走投无路的感觉,自认为没有谁可以帮助自己的学生,如性格非常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第八类 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如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肿瘤等,医疗费用很高但又难以治愈,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第九类 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第十类 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第十一类 由于身边亲近的人出现个体危机状况(如自杀或他杀者)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说明:

    具有以上十一类中某类表现或问题的学生,可初步认为存在心理危机。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