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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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期间申请在校住宿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11-22

    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区:

    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住校安排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宿安排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2.坚持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社区管理的原则。

    二、申请在校住宿条件

    1.实习单位在长沙市主城区范围内,切实有必要申请在校住宿的学生(长沙市主城区生源或者主城区有家庭自住房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在校住宿);

    2.其他特殊情况需申请在校住宿的。

    三、申请在校住宿流程

    1.申请实习期间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向所在二级院提出书面申请;

    2.辅导员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并于11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批准;

    3.学生社区根据校领导的批示,开展住校学生的相关服务工作。

    四、工作管理措施

    1.相关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住宿学生的安全管控、日常事务、思想动态、疫情防控等,切实掌握学生动向;学生社区辅导员、宿管员负责住宿学生宿舍管理及查寝工作;

    2.在校住宿的学生其水电费自理,在校住宿期间不收取任何住宿费和管理费;

    3.在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及学校疫情防控管理的规定,落实出入校门管理规定,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并签订《学生校园安全责任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件;

    4.在校住宿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请销假制度和学生寝室的作息时间制度,学生需与学院辅导员、社区辅导员每天保持联系,每晚须在22:30前归寝,若有违反,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学生在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2023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住校学生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学生校园安全责任书》.docx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22日